只能说翟欣欣自己都没想到TA这套手法,如果面对是独生子女原子任做题家出身家庭,几乎是无往而不利的。
因为年老的父母没有这种体力 精力 社会影响力进行长期作战 很多知识分子家庭也不懂这些灰色层面的弯弯绕绕。
但是苏享茂和一般例子有三个重大区别:
1 他是福建人 家里有五个兄弟姐妹 福建传统家庭关系是极其抱团的,他的兄弟姐妹无论从个人利益因素还是从血缘情感因素,而且可以互相分摊成本,对于一般独生家庭追诉成本是大大降低,所以能以7-8年的时间成本来追究,这个成本独生家庭是承担不起的。
2 苏亨茂姐姐是当地政协委员 有一定的社会身份,可以抵挡不少不可名状的额外压力。
3 福建家庭和华南地区以外的省份不一样,有经商传统,很多时候对孩子不止要求做题,家族内部对社会层面这种灰色的弯弯绕绕有一定应对经验,比如这次苏家请的律师就非常靠谱,帮苏家从民事判决 然后一步步搜集证据走刑事这三个条件 普通独生家庭是很难符合的,所以我只能说这是一个个例。
4 苏家请到了个好律师。
这个律师采取的策略很高明,先提民事诉讼,再提刑事控告,报过案的都知道,实践中想启动对于经济犯罪的立案是非常困难的,很大概率是被告知系民事纠纷(让你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)、证据不足,不予立案。苏家人一开始也是尝试进行报案,但是最后收获了不予立案的结果。
而先民后刑,以民促刑就不一样了,这个生效的民事判决是为后续提起刑事控告提供了坚实的基础,人民法院裁判所确认的事实,一般来说是不要额外提供证明的,这回再去刑事控告,警方看到生效的裁判文书,就会承认文书中所认定的事实,不需要你再提供额外证据进行证明了,也就知道这回证据差不多齐全了,可以立案往下推进了,只要立上案,往后的就都好说了,立案是最关键的一步,也是最困难的一步。这样一来,苏家人既要回了钱,又促使翟欣欣承担刑责目的的达成。
遇到类似事件的当事人可以遵循这个逻辑,先民后刑,请个好律师,让这些骗婚的不但把吃进去的财产吐出来,还要坐牢。
对同一个胁迫行为,民法和刑法上各有相应的评价体系,民法上对应的是撤销返还,,刑法上对应的是敲诈勒索——刑事责任。
2025年1月21日的刑事开庭审理,翟欣欣当庭认罪认罚,检方提出10年6个月到12年的量刑建议,最后12年,算是在法定范围内顶格处理了,可以说是大快人心。
加重情节,一个就是敲诈勒索的数额比较大,另外一个就是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,这个受害人还自杀了。
3千 数额较大(3年以下)
6万 数额巨大(3-10年)
40万 数额特大(10年-无期)
大家可以为苏亨茂高兴下,但是对社会层面改变不大。
不过,大家还是都可以把思路学一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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